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股本、資本公積

有限公司創立時,出資者認繳的出資往往與註冊資本一致(股本),不會產生資本公積。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等於股票面值乘以股份總數。

資本公積,是公司額外投入的資本,一般是指業務經營以外,所獲得的盈餘!
資本公積有他的使用規定,他除了依法填補公司當年度的虧損,以及撥充股本之外,都不能使用
依公司法的規定,資本公積包括五項(一)股本溢價(二)資產重估增值(三)處分固定資產利益(四)合併利益(五)受贈資本
所以基本上遇到上述的會計行為時,就必須把他納入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保留盈餘時,應按照稅後純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已準備日後彌補虧損用!

資本公積(capital reserves)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接受捐贈、股本溢價以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是與企業收益無關而與資本相關的貸 項。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業、所有權歸屬于投資者、并且投入金額上超過法定資本部分的資本。

資本公積是企業收到的投資者的超出其在企業註冊資本所占份額,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溢價(股本溢價)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損失等。
  資本溢價是企業收到投資者的超出其在企業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額的投資。形成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原因有:溢價發行股票、投資者超額繳入資本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變動、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資本公積從內容上來說,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資產評估增值接受捐贈資產外幣資本折算差額。但從來源上細分,可確定為六項,即:資本溢價股本溢價資產評估增值非現金資產股權投資接受捐贈資產(接受捐贈資產在2006年後國家新頒佈的會計準則中,接受捐贈資產已屬於“營業外收入”,不再歸於資本公積範疇)權益法核算股權投資產生的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下麵分別作以介紹。
  一、資本公積包括:
  (一)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
  l.資本溢價
  在企業創立時,出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全部記入“實收資本”科目,在企業的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遇到企業重組並有新的投資者加入時,相同數量的出資額,由於出資時間不同,對企業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在創立時投資,不但投資風險性很大,而且資本利潤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資者既避開了產品試生產,開闢市場風險,又享受了企業經營過程中業已形成的留在收益。所以,為了維護原有投資者的權益,新加入的投資者要付出大於原有投資者的出資額,才能取得與原投資者相同的投資比例。其中,按投資比例計算的出資額部分,記入“實收資本”科目,大於部分應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新投資者出資總額= 實收資本十留存收益 ×欲占註冊資本比例
1-欲占註冊資本比例
例如:甲、乙、丙三人各出資100萬元組建某有限責任公司,創立時實收資本為300萬元。經過三年的發展,該企業的留存收益為120萬元,這時又有丁投資者申請加入,並提出其資本要占公司註冊資本的25%。原三位投資者已經認可,請計算新投資者的出資額(S)。
S= 300+120 ×25%=140萬元
75%
根據計算,其中的100萬元計入註冊資本,40萬元作為資本公積,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400000
   貸:實收資本1000000
     資本公積 400000
  2.股本溢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等於股票面值乘以股份總數。因此,在平價發行股票的情況下,不涉及資本公積問題,而溢價發行股票,收入中相當於股票面值的部分記入“股本”科目,超出面值部分的溢價收入記入“資本公積”科目。需要說明的是,由於股票發行過程中會發生一定數額的手續費等費用,因此,實際記入資本公積的數額是以溢價收入扣除發行手續費、佣金後的餘額計算的。

接受捐贈的賬務處理

此處為原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新企業會計準則將捐贈收入全部計入“營業外收入 ”
  企業接受捐贈分為現金或實物兩種,接受現金捐贈時,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資本公積——捐贈公積”賬戶;接受外幣捐贈時,按當日外幣中間匯率入 賬;接受實物捐贈時,應按有關憑證,確定其重置價值,按原始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等賬戶,按重置價值貸記“資本公積——捐贈公積”賬戶,貸方差額貸記“累 計折舊”賬戶。
  [例]某商業企業接受某單位捐贈特種設備一套,原始價值為10 000元,經評估確定其價值為9 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設備10 000
  貸:資本公積——捐贈公積 9 000
  累計折舊 1 000
  [例]企業接受捐贈轉入的貨物,專用發票上列的價值為 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1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資本公積——捐贈公積 11 700

資本折算差額的賬務處理

此處為原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接受外幣投資,應使用即期匯率,不得使用契約約定匯率和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所以外幣資本在新的企業會計準則下不產生折算差額。
  
企業接受的外幣投資一般采用選定的外匯中間牌價折合記賬本位幣入賬,但為了使按記賬本位幣計算出中外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契約中約定的出資比 例,合資企業對于實收資本可按照契約約定的合理匯率或按照企業第一次收到出資額時的國家外匯牌價折合記賬本位幣入賬,因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差額,借記(或貸 記)“資本公積——資本折算差額”賬戶,具體的賬務處理已在貨幣資金的賬務處理中說明。

資本溢價的賬務處理

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大于注冊資本的數額時,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出資額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注冊資本的金額貸記“實收資本——資本溢價”賬戶,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賬戶。
  [例]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1 000萬股,票面金額每股10元,注冊資本為1億元,溢價5元出售,出資總額1.5億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50 000 000
  貸:實收資本 100 000 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50 000 000

法定財產重估增值的賬務處理

企業因對外投資而轉出各種資產或企業內部由于合并、改組需要對財產進行重估時,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雙方約定價值與原賬面凈值的差額應作為“資本公積”入賬,借記有關資產賬戶,貸記“資本公積——法定財產重估增值”賬戶。
  [例]某商業企業將部分固定資產轉出作為對另一企業的投資,轉出時對該項固定資產進行重新評估,當時固定資產的原賬面金額為1 500萬元,累計折舊800萬元,重新評估后確認為1 000萬元,轉出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1 000萬元-(1 500萬元-800萬元)] 3 000 000
  貸:資本公積——法定財產重估增值 3 000 000
  同時:
  借:長期投資 10 000 000
  累計折舊8 000 000
  貸:固定資產——×× 18 000 000

資本公積增值的賬務處理

資本公積用于轉增資本時,在辦理增資手續后,借記“資本公積”賬戶,貸記“實收資本”賬戶.資本公積有兩個用途,一是轉增為注冊資本,二是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資本公積的科目[1]

1、有限公司創立時,出資者認繳的出資往往與註冊資本一致,不會產生資本公積。只有在有新的投資者介入時,投入的按投資比例計算的出資額計入實收資本;超過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資本溢價。這點與長期股權投資中的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區別開來。
  企業接受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在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後,按投資各方確認的資產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確認的資產價值超過其在註冊資本所占份額的部分,應計入資本公積。
  2、股份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要確認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發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續費或佣金等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餘額,沒有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支付發行費用的部分,直接計入財務費用,不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減資等目的,回購本公司股票,屬於所有者權益變化,回購價格與所對應股本之間的差額不計入損益。依次沖減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等科目。如回購價格低於所對應的股本,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資本公積——撥款轉入:按形成資產並留存企業的計入資本公積,形成資產後上交的部分不計入資本公積。對未形成資產報經核銷後(費用化)不計入資本公積。
  4、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是當企業對其被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因被投資單位資本公積變動影響其所有者權益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增加的資本公積,以及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
  5、接受捐贈資產,捐贈人捐贈資產是對企業的一種援助行為,但捐贈人在援助的同時並不一定謀求對企業資產提出要求的權利,也不會由於其捐贈資產行為對企業承擔責任。所以,捐贈人不是企業所有者,這種援助也不形成企業的實收資本。但這種援助會使企業的經濟資源增加。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價值作為資本公積,屬於所有者權益,在會計上記入“資本公積”。
  6、外幣資本折算差額企業接受外幣投資時,收到的外幣資產應作為資產登記入賬,同時,對接受的外幣資產投資應作為投資者的投入,增加實收資本。在我國,一般企業以人民幣記賬本位幣,在收到外幣資產時需要將外幣資產價值摺合為人民幣記賬。在將外幣資產摺合為人民幣記賬時,其摺合匯率按以下原則確定:
  (1)對於各項外幣資產賬戶,一律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
  (2)對於實收資本賬戶,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由於有關資產賬戶與實收資本賬戶所採用的摺合匯率不同而產生的人民幣差額,作資本公積處理。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外幣資產,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有關資產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或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與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
  7、關聯交易差價關聯交易差價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所形成的差價,這部分差價主要是從上市公司出售資產給關聯方、轉移債權委托經營或受托經營、關聯方之間承擔債務和費用以及互相占用資金等,因其關聯交易顯失公允而視為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捐贈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這部分資本公積不能用於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待上市公司清算時再予處理。
  8、其他資本公積其 他資本公積,是除上述各項資本公積以外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各項資本公積準備項目轉入的金額,“其他資本公積”與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的性質基本相同,也 屬於所有者權益,但與所有者權益中的準備項目不同。所有者權益中的準備項目不能轉贈資本,而其他資本公積是企業已經實現的資本公積,可以按規定轉贈資本。
  資本公積可按法定程式經批准後轉贈資本。企業將資本公積轉贈資本時,應將它從“資本公積”科目轉人“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第 237 條       

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除前項法定盈餘公積外,公司得以章程訂定或股東會議決,另提特別盈餘
公積。
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規定,不提法定盈餘公積時,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
下罰金。

第 238 條       

(刪除)

第 239 條       

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之。但第二百四
十一條規定之情形,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第 240 條       

公司得由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行新
股方式為之;不滿一股之金額,以現金分派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行之。
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依前三項決議以紅利轉作資本時,依章程員工應分配之紅利,得發給新股
或以現金支付之。
依本條發行新股,除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依證券管理機關之規定辦理
者外,於決議之股東會終結時,即生效力,董事會應即分別通知各股東,
或記載於股東名簿之質權人;其發行無記名股票者,並應公告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股息及紅利之分派,章程訂明定額或比率並授權
董事會決議辦理者,得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
半數之決議,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
,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 241 條       

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前條規定股東會決議之方法,將法定盈餘公積及下列
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一、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
二、受領贈與之所得。
前條第五項、第六項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五之部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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